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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17鹌鹑  (第1/2页)
    章寻洗完澡后来到书房,鬼使神差地掀开窗帘往外边看,目光游移,偶尔飘过对面四楼,不清楚哪间才是目标所处,遂移开视线,望了望夜空——城市的夜晚没有星星,自然没有看头。    他眼神巡视一圈,兜回到对面四楼,留意到其中一户的客厅尤其空旷。    连沙发都没有,怎么好意思请人去做客?    这时一个高挑的男人走到客厅,拿着毛巾在擦头发,章寻为他齐整的穿着而松出一口气,回过神才意识到这一念头有多荒谬。    他倏地把窗帘放下,快步返回卧室,步伐莽撞得如自己的心跳。    平板屏幕上全是英文字母,章寻久久未划页,不受控制地打开浏览器,输入一个单词,竟巧合地发现与之名字相似的鸟类——分布于北美的山齿鹑。    看来是留洋的鸟,实在过于凑巧。    ——这一鸟类在春夏时节尤其爱叫,尤其雄鸟,吱吱不停。    连个性也如出一辙。    章寻终于忍不住笑起来,肩膀不停耸动,脸涨得通红。    汤思哲回房时看他眉飞色舞的,表情生动鲜活,好奇地凑过去瞄了眼——满屏棕褐色的鸟。他失去兴趣,随口道:“这什么?”    章寻恢复平静,叉掉页面,说:“鹌鹑。”    提及鸟类,汤思哲突然想起什么:“你上次陪奶奶买的是什么鸟?好吵。”    章寻划着文献资料,指尖一顿,“什么鹦鹉,忘记了。”心想今晚撒了好多谎,会不会遭报应。    汤思哲把眼镜一摘,枕着手臂说:“我这几天有应酬的饭局,晚饭不用等我。”    章寻眉头微蹙,“你不要把胃喝伤了。”    “我酒量很好,连我舅公那几个爱喝白的酒鬼都灌不倒我,饭局那些度数低的不值一提。”汤思哲顿了顿说,“你也得练练你的酒量,出来工作不像在学校,应酬是常有的事。”    “喝多了都会醉。”    汤思哲听他回答得模棱两可,便问:“你开始找工作了吗?”    “在看。”    汤思哲偏头望去,章寻看着屏幕,神情专注,所指的不像是工作。他继续问:“看得怎么样了?”    “面了两家,但谈到最后发现他们公司将来做的方向不是我想做的。”章寻把平板放去一边,躺下盯着天花板。    “薪资待遇呢?”    “不错。”    “那得把握住机会,能找到完全称心合意的工作太难了,别到时捡了芝麻丢了西瓜,得不偿失。”    “而且,不要眼高手低啊……”汤思哲补充道。    哪边是芝麻,哪边是西瓜。章寻想,这在他和汤思哲心中大概是截然相反的答案。    芝麻不一定代表吃亏,西瓜不一定就是划算,权衡两者的价值完完全全分对象。何况芝麻长在半空中,西瓜只能耷拉在地上,看到的风景自然不同。    但他没把心里所想讲出来,就在他思考“芝麻与西瓜”的这么一小会儿,汤思哲已经躺下闭起眼。由于章寻买了新枕头,旧枕头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汤思哲的抱枕,今晚开始跳过貌合神离的互搂环节。    眼高手低?    章寻平躺着,朝上方伸直手臂,手掌张开,再攥紧,想抓住些什么。    看来他的本事也不算大,只抓了一手的空气。    片刻后,他撑起身拉灯,填了一室黑暗。    章寻开始“躲”汤可林。    从前他只是“退”,然而今时不同往日,他见识过那双狐狸眼的厉害,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人的神魂从rou身引出来。章寻本来心无旁骛地排脚下的雷,不料因此失神,脚一松,手一抖,反炸了自己一身。    为防止悲剧再度发生,最好的方法便是一步也不要靠近危险,任那颗雷静静埋着,总会有失效的时候。    奈何章寻失算了,他把这颗雷想得过于安分,忘记了它会游走。他每天都像在开启一局新的扫雷游戏,胆战心惊地移动,不确定新的一天里那颗地雷的位置,也不确定是否只埋了一颗地雷。    清晨,汤可林像早起的鸟儿在小区门口觅食,然是漫不经心的,貌似他本意只是与保安大爷唠嗑。    彼时章寻走到门口,保安亭那儿传来一阵谈笑声。他停下脚步,犹疑地往那觑,瞥见汤可林棱角分明的侧脸。    章寻脚尖一转,往后门方向走去,听见那人朗声说:“大爷,我碰上熟人了,晚点再聊。”    汤可林大步流星跟上来,“你往回走干嘛?”    “我忘拿东西了。”    “你一会儿去哪,我送你?”    “不用。”章寻站在自己楼栋下,拐弯抹角让他先走,“我忘记东西具体放哪了,要花点时间找。”    “哦。”    章寻朝他点点头,头也不回地上楼,回到家中静坐。    每天这样躲着也不是个办法,太刻意,何况汤可林不过是热情了点,又没犯什么大错,干嘛冷落人家?明明心怀鬼胎的是自己,与汤可林相比,章寻觉得自己才是鹌鹑。    他左思右想,拿出一张白纸涂涂写写。    二十分钟过去,章寻挎起包下楼,没料到那人仍在长椅上候着,大清早的,拿着冰激凌在吃。他顿了顿,“你怎么还在?”    “我今天不用去办公室。”    章寻羞愧难当,汤可林明明是一番好心,自己却晾着人,耽误别人的时间。他从包里拿出那张纸递过去。    “什么?”汤可林扬开白纸,发现上面写着许多陌生的地点,后面列出基本的行车路线,且贴心地考虑到他的路痴属性,着重加粗了标识建筑。    “你可以沿着这条路线逛,这是本市值得一去的景点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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